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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女士在上海国美电器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中发现随机的两块电池发生故障。送检后才发现原来这两块电池不是原装的。记者今天获悉,长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国美电器承担退一赔一责任,退赔李女士四块电池的价值,计人民币1913.60元,并赔偿工商资料查询费及车资费人民币122元。
今年“五一”期间,李女士到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诺基亚型号为N6288视频增强版手机,价格为2300元。交付手机的同时随机交给了李女士两块诺基亚电池板和一个充电器及电话报修卡,并开具了发票。但保修卡在电池一栏内未予填写。同月20日,因一块电池板有问题,李女士至商场调换。可是事隔一个月后,两块电池板均相继出现了不充电现象。为此,她先后将此电池板送至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检测,该中心检测结论为非原装、扫描、批号不符。因交涉无果,李女士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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