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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家乐福就是这样对待员工的!
[ 2008-1-4 18:07:00 | By: renxiaofei ]
 

 我于2006年4月21号到洪山家乐福广场店生鲜部熟食课上班,在2006年7月27晚上上班时间,报损时在员工通道把右手无名指掌骨摔折!第二天我去医院打了石膏,因为不能上班,要一段时间才可以上班,所以告诉我们科长要请假休息!

  我们科长他看我手打着石膏,就同意了,但是要让我办离职手续,我当时不知道离职和辞职是一样,但是科长告诉我办这个是让我好好休息,伤好就直接来上班,而且工伤期间是有工资,也报销药费!然后人事部就过来问我是不是要办离职手续,我说说没有呀,是科长想让我办!

  然后人事部的人就和我说了很多,大概是要办离职就可以好好回家休息,伤好就可以来上班!我问人事部的工伤期间是否有工资,得到的答复是有,我就签了离职书!

  当时是找医院开的是一个月的假期,等我8月底去和人事部续假时,被告之,不用续假了伤好在来!

  等我11月2日出手指基本愈合时,回到家乐富!我说手好了,可以回来上班了!但是告之,不缺人!然后我要工伤期间,只给我了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后面的药费也没有给报销,希望报销!他们说我办了离职就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就没有工资了,也不报销药费了!

  事后,我去查询有关资料:工伤期间不能辞退员工!我个人找他们协商不了,请求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武汉家乐福洪山广场店剥削员工,工作时间按店长规定每月的固定时间算工资,多做的时间就算给他白做的,一个月就算是不加班也要上200多个小时,加班过了刷卡时间,就等同这一天白做了,反正现在工作也不好找,一般都是可以达到店长规定的工时,所以没有没有人去投诉!而他的工时只有152到170个小时,一个月要让每一个员工多给他做30个小时,而且别的加班还不算!有1000个员工,每一个员工就算一个月只剥削200(其实远远不值),那一年12个月,一年下来要剥削员工240万元的薪酬!

  我们有同事去问课长,加班怎么不算钱,答:义务劳动;说去投诉,答你去投诉吧,反正中国的法律不健全!

  一天干8个小时就要被剥削240万,加班时间加起来要剥削多少呀!大概因为我当时去投诉他们了,所以他们这样阴我!我希望你们可以为我讨回公道!

  我的受伤的手至今和没有伤着的手明显不一样,显得要粗大一些,还不知道以后有没有后遗症!

  朋友们,你们说我是不是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我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路真的很艰辛,而且很无助,希望你们可以告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劳动仲裁我能要求洪山家乐福广场店各哦我什么样的补偿!

 
 
  • 标签:家乐福 员工 
  • 圈子:沃尔玛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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