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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照明的设计
这里的外部照明主要指人工光源的使用与色彩的搭配,它不仅可以照亮店门和店前环境,而且能渲染商店气氛,烘托环境,增加店铺门面的形式美。它主要包括外部装饰灯、霓虹灯和橱窗照明。
(1)招牌照明。招牌的明亮醒目,一般是通过霓虹灯的装饰做到的。霓虹灯不但照亮招牌,也增加了店铺在夜间的可见度。同时,能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霓虹灯的装饰一定要新颖、别具一格,可设计成各种形状,采用多种颜色。为了使招牌醒目,灯光颜色一般以单色和刺激性较强的红、绿、白等为主,突出简洁、明快、醒目的要求。有时,灯光的巧妙变化和闪烁或是辅以动态结构的字体,能产生动态的感觉,这种照明方式能活跃气氛,更富有吸引力,可收到较好的心理效果。
(2)橱窗照明。光和色是密不可分的,按舞台灯光设计的方法,为橱窗配上适当的顶灯和角灯,不但能起到一定的照明效果,而且还能使橱窗原有的色彩产生戏剧性的变化,给人以新鲜感。橱窗照明不仅要美,同时也须满足商品的视觉诉求。橱窗内的亮度必须比卖场的高出2~4倍,但不应使用太强的光,要求色彩柔和、富有情调。同时,还可以采用下照灯、吊灯等装饰性照明,强调商品的特色,尽可能在反映商品本来面目的基础上,给人以良好的心理印象。
(3)外部装饰灯照明。这是霓虹灯在现代条件下的一种发展。一般是装饰在店门前的街道上或店门周围的墙壁上,主要起渲染、烘托气氛的作用。如许多店门前拉起的灯网,有些甚至用多色灯向把店前的树装饰起来。再如,制成各种反映本店经营内容的多色造型灯,装饰在店前的墙壁或招牌周围,以形成浓烈的购物气氛。外部照明既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也应与店铺的经营特色一致,才能给消费者和谐的美感。若处在繁华的商业街,则应突出与众不同的特色,以吸引消费者;地处较为偏僻的地区,则应突出大众化,即使简单醒目的装饰也能吸引过往行人。若出售的是流行服装服饰,则可采用多颜色的灯光,给人以浓烈欢快的情感刺激;若出售的是古典的比较正式的服装服饰,则应用简单色或单一色调。
店内照明的设计
店内照明在卖场中扮演的角色和色彩一样重要,它可以提高商品的陈列效果,营造卖场氛围,从而创造出一个愉快舒适的购物环境。所以,经营者要细致地做好室内照明设计这一工作。
(1)室内照明设计原则。
——保持服装服饰本身颜色的观感。如果改变了服装服饰本身的颜色,商品的价值就会被破坏,影响顾客的选择。为了保持商品的本色,不宜使用彩色灯光。
——重点突出展示的样品。为了增强所陈列服装服饰的质感、光泽和立体感,橱窗展示区照明度要最高,而壁面的照明度要比基本照明度高。
——加强暗处、试衣镜前的照明。一些服装服饰店常常忽视店铺深处和试衣镜前照明度的加强。
——增加局部的照明度。现在很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越高级的商场照明度越低。在这些地方,往往应用壁面和角落加强照明度,如使用较多的桌灯。
——注意成本和维修费用的节省。
(2)室内照明设计的内容。灯光照明有利于突出商品,增强购物气氛,引导消费者选购。科学地配置灯光照明,是美化服装服饰店内部环境、吸引顾客的重要手段。 室内照明设计的内容包括:
——亮度。亮度包括店内的光束、亮度和照明率。光束指来自光源眼睛可见的光;亮度指单位面积所接受的光束;照明率指照到某一平面的光束与全部光束的比例。 以店内基本亮度为准,店内其他照明度分配为:
•店前、柜台以及陈列架是基本亮度的1.5~2倍;
•橱窗及店内后部亮度为基本亮度的2~3倍;
•重点商品亮度是基本亮度的3~5倍。
——照明方式。照明方式有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和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四种,它们各有特点,效果也不同,经营者应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直接照明,使光线直射物品,使商品鲜明,富有立体感;半直接照明,使光线照射物体,并兼顾周围;间接照明,使光线射向天花板或墙壁,利用其反射光,创造安定、柔和的气氛;半间接照明,与半直接照明相反,使上部比下部更加明亮。
(3)室内灯光照明的划分。
——基本照明。基本照明一般以日光灯直接照明为主,以保持整个商店的均匀亮度。若设店内平均照度为1,则其他各部分应取不同比例。店门前主要是让消费者有一个短暂的视觉适应过程,并引导消费者入店,所以其照明度不必很高,约为0.1就可;店内正面展示商品的地方的照明度则需约为2.5。
——重点照明。顾名思义,重点照明是为了突出商品,吸引顾客而采取的手段。一般的,重点照明是在橱窗或陈列柜等地方,采用吊灯、射灯等进行定向照明。重点照明的亮度为基本照明的3~4倍。
——装饰照明。装饰照明是作为店内装饰空间层次而使用的照明,目的是为了表现装饰效果,营造购物气氛,美化商场环境或体现特定主题。一般壁灯、挂灯和细管日光灯等被用来做装饰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