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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员工受贿内幕:供货商开工资行贿


日期:2008-6-26 20:19:51     来源:      作者:            进入论坛

    受审时称供货商以开工资名义行贿

    昨天下午2点(25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家乐福6名员工受贿案,庭审中肉课谈判员坦陈了受贿内幕。

    昨天受审的6名员工包括1名肉课谈判员和5名门店精肉课课长。其中,肉课谈判员受贿最多达11万余元,适用普通程序;5名课长每人受贿1.5万至3.1万,因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

    现年30岁的刘勇是北京家乐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肉课谈判员。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间,刘勇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好处费8.9万元;2005年5月至2007年7月,刘勇还以帮助北京华都肉鸡公司招录业务员为名,收受该公司好处费2.5万余元。

    刘勇接受审判时表示认罪。他说,收受好处费是因为“自己有选择权”。作为一名肉课谈判员,公司给他一个价格和数量的范围,他在这个范围之内,可以自行选择供货商。“并且,我也有签合同的权利。去年1月,和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续签合同时,他们给了我4万元的好处费。”

    此外还有三次受贿,每次1万多元,由资源亚太公司直接打入刘勇的一个账户。“按照他们公司每月的销售量,给我1%的提成。”刘勇坦言。

    适用简易程序的刘连杰,原为家乐福马连道店精肉课课长,在13个月内,他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和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好处费2.1万余元。他说此前自己认为收供货商一点好处费并不违法,“这是行业的潜规则,都要给的,而且也不多。”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案件回顾

    去年7月,因接受供货商贿赂被人举报,家乐福一名肉课谈判员和7名门店精肉课课长,被警方拘捕。

    8月26日,家乐福宣布开除8名受贿员工。并加强了内部自查。

    随后检方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对受贿员工提起公诉。

    行贿内幕

    供货商为家乐福员工开专门账户

    庭审中,家乐福原肉课谈判员刘勇回忆说,2005年5月,华都肉鸡公司开始向他行贿。与其他公司的直接大额汇款不同,他们在银行为刘勇等人开了8个账户。为刘勇开的账户名字是“刘伟”,名义上是花都肉鸡公司的促销员,实际上此人根本不存在。

    每月月末,华都肉鸡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时,也会将钱打到“刘伟”的账户上。刘勇拿着“刘伟”的存折,像取自己的工资一样,从银行取出自己的好处费,按照鸡肉的销量,每月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这种行贿方式非常隐秘,但是危害了社会秩序,影响极其不好。”检察官在庭审时说。

    此前,家乐福一名高管也表示,如果不是有人举报,这样的行贿受贿很难被内部查出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杰)

    相关报道:家乐福原主管自曝潜规则:送钱才能获照顾

    昨天下午,家乐福8名员工受贿案在朝阳法院分别受审。8名员工都表示认罪,并在法庭上公开称,供货商的商品从进店到摆上柜台销售这一供货链条中,收取好处费是不言自明的“潜规则”,大家并不认为是非法的。据指控,这8名员工在家乐福7家门店的进肉过程中,先后收取供应商贿赂计28万余元。

    揭秘潜规则渗透供货链

    肉课谈判员:给回扣能优先销货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刘勇等8人收受的黑钱均来自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和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刘勇曾多次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好处费8.9万元、以帮助华都公司招录业务员为名收受好处费2.5万余元;马连道店精肉科科长刘连杰等人多次收受两家公司好处费等16.7万余元。涉案事实均发生在2005年5月至2007年7月期间。

    昨天首先出庭的是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十分精干的刘勇。作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的一名肉课谈判员,他掌管着家乐福公司生肉的采购以及与供货方谈判的事务。刘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

    “我有权选择与谁签合同,签多少数量……”30岁的刘勇在回答法庭的讯问时语气一直很冷静。“为什么要给你钱?”公诉人问刘勇。“我拥有选择肉品供货商、签订合同的权力。给钱,签合同的时候能顺利些。如果不给钱,他们怕我找麻烦,尤其是在肉的质量和价格上。”

    刘勇说,在与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的谈判中,他提出将每个月销售额的1%作为回扣。“对方先给了我四万元,作为续签合同的好处费。后来又给了我一张存折,账户是以他们公司的员工名义开的。根据每个月销售金额的1%,向账户里打款作为我的回扣。每个月600元到1400元不等。”

    兼职促销员:送好处将特殊照顾

    肉品经过刘勇的同意后进入家乐福,其他分店再从此进货,尔后被摆上柜台销售。为了提高销量,供货商们还得向拥有促销权力的各店肉课课长“表示”,课长们以“兼职促销员”的身份坦然地接受着供应商的好处费。

    “收取好处费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大家都这样做,我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法庭上,25岁的刘连杰对其收取好处费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则提出了异议。刘连杰说,很多同类商品都想进入家乐福,仅靠商品品牌、质量、包装等硬件是不够的。供货商向课长行贿,这是卖场的潜规则。

    刘连杰说,收了钱后,他们会向供货商提供一些优惠政策,比如把对方的商品放在柜台前面的位置,促销的时候给予特殊照顾,以保证供货商的商品销售达到一定的销量。

    据了解,在内部谈判中,一般供货商会和北京家乐福7名门店的课长一起谈判,如果某位课长对返点不满意,他就会以货次、送货不及时等借口,向供货商施加压力,其他课长一般会附和。此时,心照不宣的供货商们就会主动和他们“交流感情”,比如给课长们提供免费旅游的机会、逢年过节送礼品或者礼金、平常请吃饭或者直接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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