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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3 9:28:44 来源: 作者: 进入论坛 |
深陷员工收“黑钱”风波的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首度发表声明,表示将对可能存在的内部腐败情况进行调查。家乐福在其最新声明中表示,将向所有供应商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接受供应商的举报。目前,公司已经发现少数经理人员和员工涉嫌违反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的线索。这也意味着家乐福中国反腐风暴可能升级,将有更多收受供应商贿赂的情况浮出水面。 在家乐福8名员工涉嫌受贿被拘被媒体曝光之后,家乐福一直对媒体沉默以对。本周五晚上,家乐福首次发表声明,承认近期对北京城市采购中心(CCU)及7家门店进行调查,并将8名家乐福员工移交司法机关。“公司主动与警方和司法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已着手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并将对违纪违法者严肃查处,对涉及犯罪的个别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家乐福在声明中还不忘标榜公司将“正直”作为公司七大价值观之一,要求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诚信与正直的原则。家乐福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跨国企业,家乐福一向重视员工职业道德,并从员工的入职教育开始,培养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家乐福在声明中还宣称,公司还向所有供应商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接受供应商的举报,以便更加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可能存在的员工腐败情况。不过,家乐福在声明中并没有透露具体的电话号码。记者昨天从相关渠道获悉,该电话为021-56354911,邮件地址:security_coscenter@carrefour.com。记者试图拨打该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一位商业专家分析,零售业采购领域的灰色交易一直大量存在且极难根除,家乐福则被部分供货商认为是腐败现象较为严重的企业。记者昨天还获悉,全球第三大零售商“乐购”一位防损高管也在近期的反腐行动中被开除。 (来源:北京青年报) 相关报道:家乐福事件揭冰山一角 商业贿赂毒瘤当快刀割除 商业贿赂危害严重,令人深恶痛绝,人们迫切希望早日割除这一毒瘤。 家乐福多名管理人员落马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说,最近,家乐福中国总部以邮件、通告的形式向全国各个地区通报了一些已被查处的内部腐败事件。家乐福内部掀起的反腐风暴正在越刮越猛。 一位家乐福南区CCU(城市采购中心)采购人员告诉记者其中一则通告内容:“2007年6月25日至8月1日,对家乐福北京CCU及7家门店事件进行调查,经查包括12名供应商在内的22名人员被北京警方传唤,其中8名家乐福经理级员工被警方正式拘留,此案正在审理中。”据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这次被查处的是家乐福北京7家门店肉课的课长,以及CCU负责生鲜采购的人员。现有的证据是收“黑钱”,即收受供应商的贿赂。 一位家乐福店长反映,最近东北区域几家门店的生鲜处长也被“干掉了”。原因是如果供应商不给促销费就不让供应商促销,或者不按促销标准陈列商品,于是供应商不得不贿赂处长。 家乐福中国新任公关经理陈波表示:“自今年家乐福总部成立风险事务调查组以来,已查处一些内部腐败事件,总部将很快对内部员工及供应商开展有关职业道德和反腐败的引导计划。” 业内人士分析,在此之前,家乐福内部主要把精力放在销售额、毛利等指标上,对腐败问题重视不足,一旦被发觉,主要是内部调动或开除了之,鲜有让警方介入内部。这次家乐福内部反腐决心很大。此次反腐行动由总部调查组专门推行。 贿赂已是零售业“潜规则” 《上海证券报》的报道说,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中国区多名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拘留,原因是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 此前,有小肥羊等食品连锁公司在香港的门店采购涉嫌受贿,被香港廉政公署拘留。根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些人员虽被保释,但是司法调查工作已经展开。如果证据确实,这些员工将面临正式起诉。 而内地一些零售企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则称,采购环节收受贿赂已经是非常普遍的“潜规则”,因为数额不大,涉及人多,目前各企业基本没有切实可行的根治这类腐败的办法,主要通过压低采购价格上限的方式约束采购人员,或将采购部和质检部分立,以互相制约的方式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相关法规,所谓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打击商业贿赂力度增大 《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说,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表示,从近期暴露出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例来看,它们并非是在这段时间内才开始进行违法操作。因此,与其说是跨国公司的不规范操作在增多,不如说是国家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及打击商业贿赂力度增大,促使原本隐藏在桌面之下的跨国企业商业贿赂曝光。 据了解,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件,围绕商业贿赂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并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879件,涉案金额61.56亿元。 “原先法律对受贿罪主体的界定仅局限在国有企业人员,这就令非国有企业贿赂行为的违法成本很低,使得不少行业中广泛存在所谓的潜规则或灰色地带。加之司法惩戒、市场惩戒与个人诚信间的关联度不高,给寻租人士带来了大量可乘之机”,汪亮补充表示。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旭也认为,非国有成分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曝光,表明国家对商业领域的监管正在加强。但对于企业来说,健全自身制度建设和加强自查仍然是杜绝商业贿赂的首要工作。“虽然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个人,但行为本身损害的是企业的名誉。” 不能让商业贿赂抬升物价 《齐鲁晚报》发表署名杨涛的文章。文章说,在物价出现结构性上涨的情况下,在对市场进行调控时,不能忽视企业内部催长物价的因素,比如商业腐败。以家乐福事件为例,这次被查处的家乐福北京7家店肉课的课长以及CCU负责生鲜采购的人员,就收受了供应商的贿赂。超市工作人员受贿,只能“羊毛出在羊身上”,供应商必然会提高产品的价格,从而将贿赂的成本转嫁给超市的消费者。 所以,打击家乐福内部的腐败,其意义不仅在于家乐福一家公司清除腐败现象,更重要的是通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物价的稳定,以增进全社会的福利。因此,当前抑制物价的上涨,完全有必要将打击商业贿赂等商业腐败作为重要内容,为物价平稳运行创造更好的环境。只有调动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一切有利因素,遏制商业腐败等诱发价格上涨的因素,我们才能更好地抑制发热的物价,确保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这也许是家乐福事件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跨国公司不能推行双重标准 《中国企业报》发表杜文的文章说,近些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在欧美和中国市场往往执行双重标准,从营销手段、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危机处理到工资标准等方方面面,都采取不同的标准。从发生频度、表现形式上来看,显然已不是个别现象,根据中国一家咨询公司一个报告称,在中国,截至2005年的过去10年里,受贿案件中64%与跨国公司有关。从深层次上看,跨国公司贿赂案和一些跨国公司长期执行“看人下菜碟”式的双重标准关系密切。这不能不让人反思。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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