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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3 9:28:44 来源: 作者: 进入论坛 |
入乡随“俗”害了家乐福们 《广州日报》 发表鲁宁的文章。文章说,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包括争取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竞争后,逐步掌握并熟练使用且屡用屡爽的“商业潜规则”,已经发展成三种主要类型: 一类是贿赂中国的卖家或买家。贿赂卖家,一般由行贿开道,收购中国国内的优质国有资产或参股中国国内的优质国企。贿赂买家,同样以行贿开道,高价推销产品获取暴利,譬如2005年5月案发的德普(天津)公司,在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多家中国国有医院负责人行贿162.3万美元,换取这些医疗机构高价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另一类是贿赂中国官员,通过钱与权、色与权、游与权等手段,换取进入中国市场后的“超国民待遇”或“超税收优惠”。包括换取原本不允许外企(资)进入的“市场准入”。 再一类是一旦跨国公司在中国国内市场获取了做大做强的竞争优势,位居行业老大或龙头位置后,伴随其中下层经理人员本地化,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中方雇员中的部分“洋买办”们,一朝权在手、就把手来伸,转而利用本企业的市场强势,向供货商索要各种进场(货)回扣,当这种现象渐趋普遍,供货商亦会主动向“洋买办”进贡。本次家乐福8名中方基层“洋买办”涉嫌吞食回扣事件,就属这个类型。 需要指出的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变坏之事实,被媒体揭露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因为是“商业潜规则”,就一定具备普遍性。 中国有句老话叫“入乡随俗”,外乡人不随俗,意味着你与本地人不能融合,会处处碰壁。国人与国人市场交易盛行这一套,国人与外人市场交易怎么可能不按这个套路进行?真正值得舆论痛斥的,是我们“乡”里的“俗”。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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