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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第一、第二阶段CEPA协议,更加方便、直接、有效的服务于祖国大陆各省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协助做好全国各重点城市2006年引进外资工作,在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CEPA框架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产力促进局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香港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决定“第八届中国香港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于2005年12月5日—10日在香港及澳门地区举行。谨此,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和贵单位组团参加本次盛会。目前,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已成为内地省市引进外资的最佳平台。改革开放以来,香港一直是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1978年至2003年内地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2226亿美元,占全国外商投资的44.38%。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数据,2004年全国合同外资金额115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06亿美元,香港以201亿美元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全球对华投资第一位,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三分之一。CEPA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协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增加港澳对内地的直接投资,更能带动国际资本通过港澳或直接投资于内地。因此,赴港澳招商引资已成为内地各省(市)政府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契机。近两年,在内地与港澳签署和实施CEPA以来,内地省、市纷纷赴港澳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贸易和引进外资活动,取得了广泛的收获。我们真诚地希望贵省(市)能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团参加本次盛会,做好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现2006年引进外资的新突破。为此,我们真诚特邀贵省、市主管省、市长组团出席“第八届港洽会”及市长论坛等有关活动。贵单位如有意向组团参会或拟在港洽会期间同时举办专场推介会,请致电会议承办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北京联络处),我们将同您落实和确定参会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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