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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7-15 9:43:47 来源: 华商晨报 作者:杨海峰 进入论坛 |
“太高兴了,今后我们的工资以及带薪假期、体检等福利都有法律保障了!”昨日23时许,沈阳沃尔玛有限公司职工王巍仍然没有睡觉。 经过5小时45分的协商谈判,昨日,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工会与沃尔玛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国与员工签订的首个集体合同。 23时许,沈阳市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消息。 协商之路颇不平坦。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介绍,5月28日沈阳沃尔玛公司工会方向行政方正式递交“集体合同文本草案”,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之后的协商一度陷入僵局,沈阳沃尔玛公司拒绝协商。6月23日,沈阳市总工会向沃尔玛公司总部发去律师函,要求进行集体协商。7月4日,沃尔玛公司向工会做出答复:“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启动集体合同协商。” 前后经过五次协调,昨日16时,工会代表职工终于与行政方召开正式集体协商会议。 集体合同直指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议题。段阳介绍,其中“劳动报酬、工资增幅、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是该集体合同的最大亮点。 根据合同,双方同意2008年工资比2007年增涨8%以上;2009年,工资增幅比2008年工资再增涨8%以上。同时,今后每年12月份,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下一年度公司工资增涨平均幅度,最低工资高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协商结果,今日上午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工会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通过后,将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这不仅是沈阳沃尔玛公司800多员工的喜事,你想想连沃尔玛公司这样的企业都得签订集体合同,其他公司不签能行么?”段阳告诉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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