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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规范各分店开店作业
2、适用规范:各分店。
3、内容:
一、人员 (一)开店前90天副课以上同仁由总公司人资招聘到位,并由总公司人资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二)课长培训并接受总公司安排的分店带训。 (三)开店前45天资深课员由分店人资招聘到位,统一由总公司人资安排进行培训。 (四)开店前30天所有员工到位,由分店防损课长进行培训。 (1)、部门组织介绍; (2)、卖场相关规定学习; (3)、防损课作业规范学习; (4)、防损课行为规范学习; (5)、军事训练; (6)、服务意识、仪态、仪表培训; (7)、礼貌用语培训; (8)、岗位实作培训、表单培训、实作。 (五)开店前15天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控管,发放施工证、来宾证。 (六)开店前商品进场全面控管。 (七)开店前20天由营运处配合分店将所需支援人员名单、支援时间与各店店总确认后知会人资处。 (八)开店前10天全体员工、厂商导购参加消防演练。 (九)开店前7天与公安、消防、交警联系支援计划、确定人力计划。 二、设备 (一)前期15天安装防盗探头定位确认,开店前5天进入试运行。 (二)前期15天消防系统测试,消防箱内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开店前5天进入试运行。 三、器材 (一)前期15天对讲机购置到位,开店前5天投入使用。 (二)前期15天购置雨衣5套、强光手电4支、橡胶警棍4根警用反背光心5件、稽核章1套(12枚)、钥匙箱4只、电喇叭6只、交通管制用三角锥40只、自行车、助动车护栏40只、防损制服50套,开店前5天完成。 (三)开店前5天各类告示制作完成。 四、其它 (1)、停车场动线规划、标示、标线施工,开店前5天完成。 (2)、安全门和监控中心防盗系统编号一致,消防箱编号并设检查表,开店前5天完成。 (3)、紧急疏散路线图标明,监控消防报警点位置标识,开店前5天完成。 (4)、文具用品审领开店前5天完成。 (5)、防损课各类使用表单开前5天完成。 (6)、开店前2天确定开幕指挥部(设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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