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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25 8:33:10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李冉 通讯员王冰 王迎新 进入论坛 |
2007年8月8日,济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超市所销售的生鲜猪肉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生鲜猪肉已经变质,并有异味。同时,该批猪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是伪造的,《进济销售肉品品质合格证》日期也是涂改过的。 工商部门没收该超市剩余生鲜猪肉151.16公斤,没收其违法所得692.84元,并罚款10万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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