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想用完价值100元的赠券,必须再要花上1600元购物。昨天上午,家住秦淮区的消费者姚先生来到报社投诉时说:好又多超市是故意设下陷阱,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姚先生称,年初一,他到位于长乐路的好又多超市购物。该超市的店堂海报上写明,凡在此购物满100元,就可获得20元的购物赠券。随后,他买了价值500元的物品。接着他拿着购物发票,来到该超市设在4楼的兑券点,换来了20张面值5元的100元赠券。
回到家后,姚先生拿出赠券仔细一看,发现有点不大对劲。因为赠券的说明写道,消费者一次购物满80元,才能使用一张这种价值5元的赠券抵冲物款。也就是说,姚先生要想“享受”完这100元赠券,必须再花1600元购物才行。
发现问题后,姚先生接连几天多次找到该超市,要求超市立即停止这种不正当行为,并给他一个满意的说法。但对方始终没有回音。
昨天中午,记者在该超市见到了姚先生所说的店堂海报,内容和姚先生反映的情况一致。另外,记者又从一位消费者手中借看了一张这样的赠券。该赠券的正面和背面分别有这样的说明:“单次购物满80元可抵用1张;每人每次最多限用4张;使用有效期限:2004年2月4日至2004年2月17日。”
好又多超市发展部的钱副理解释说,姚先生反映的返还券一事,是该超市企划部门策划的“让利”促销活动。在活动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了姚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也觉得不是太好。目前,他们已向超市领导反映。
市消协秘书长孙建和指出,好又多超市此举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强迫消费。近日,他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