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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8-14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范维 进入论坛 |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在华普超市华威店购物时摔伤的罗老太太与店方达成初步协议。此前,因为对超市处理方式有意见,罗老太太被家属用担架抬到超市讨说法。 据了解,摔伤事件发生在前天下午4时左右。当时64岁的老太太罗广凤和女儿李波上华普超市华威店购物。在超市内上扶梯的时候电梯突然“跳”了一下,老太太由于站立不稳从扶梯上摔到地面,当场昏迷过去,女儿李波也摔了下来,脚指甲撞掉、背部受伤。 “我们俩并排站着,刚上到一半时,电梯一跳我妈没站稳往后倒了下来,我伸手就去拉但没拉住,我们俩一块从扶梯上滚了下来。”李波说,事故发生后,超市的工作人员将电梯关闭。 超市工作人员随后将受伤的母女二人送到了朝阳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当天的医药费两千元左右。 然而据罗老太太的家人称,昨天下午1时,超市负责处理此事的宋先生称超市不再支付医药费,以后保险公司会来处理,让伤者家属垫付新的医疗费。 昨晚,记者采访了华普超市华威桥店的店长张先生以及该店工程部的刘先生。张先生称店里的扶梯并无故障,而且扶梯还经过14道电脑控制程控制,一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弹梯”的情况。 至于伤者方面,张先生称,他们已经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将两名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并且支付了部分的医药费,而接下来的进一步医治以及赔偿事宜有待双方协商解决。 最新进展 双方初步达成协议 今天上午,李波告诉记者,目前老太太头部受伤,脖子不能扭动,胳膊和背部挫伤,其他并无大碍,但是仍然需要做进一步的留院观察。据李波介绍,昨天晚上他们和店长张先生达成初步协议:超市再为老太太支付一天的医疗费,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事宜。 律师说法 消费者应保留有效证据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孙士江律师说,消费者在购物时受到意外伤害,根据司法解释,商家应对消费者的治疗、交通、误工、护理等费用进行赔偿。 但以上任何一种费用,消费者均应提供有效的凭证。 12315提示 乘坐扶梯应抓紧扶手 老人和小孩上下商场扶梯的时候应该由家人陪同。小孩上下扶梯的时候应该有监护人看护,最好是领着孩子上下扶梯。老人上扶梯应有人扶着,老人自己也应该抓紧扶梯旁边的扶手。 出现意外的话,如果商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商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设施方面没有安全隐患,那么监护人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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