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新闻 商学院 人物 书城 招聘 超市 百货 便利店 商业地产 品类管理 促销 会展 博客 论坛 |
| 热 点 人 物 |
| 当前位置:首页>>药店>>药品政策与法规 |
日期:2006-8-24 12:02:16 来源: 兴业证券 作者:王唏 进入论坛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称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霉素等抗微生物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此次调价共涉及99种药品,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价金额为43亿元。这是发改委在今年6月份出台抗肿瘤药品价格调整方案后,第二次调整药品价格。 所列药品价格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对于一些刚刚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品种,市场实际价格偏高,此次采取标注执行临时价格的方法,今后将进一步组织调查研究后公布其正式价格。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规定的GMP与非GMP药品差价核定公布。 对于原研制药品或单独定价药品,另外执行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调整价格的药品,其价格执行之日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销售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点评: 药价虚高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政府历年来都在大范围、大幅度的降低药价,但收效甚微。很多常用药都在降价之后退出市场或者减少,而新的、更贵的药品取而代之,因此降价并未给患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医疗机构一直可以在药品上额外加价销售,但实际上加价率往往超过规定的15%,特别是一些医疗器械,加价率很高。政府强调药品加价率不超过15%,对于医疗机构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降价的同时,对于原研药物仍然给予单独定价,与其他仿制药保持一定的差距。这一举措的目的是鼓励企业投入研发。 我们在此前的报告中多次指出,药品降价是长期趋势。市场对降价已经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因此此次降价并没有对市场生产较大的负面预期。 |
| 搜索有关 admin 的文章 |
| 相关新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