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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6-18 11:34:3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秀云 袁黎 进入论坛 |
活动一年最终仍需补缴税款千万元,两中间人疏通未果被控诈骗 600万元托人疏通关系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2006年7月,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绿茵阁公司)和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19家分店被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漏税人民币1100余万元。时任越秀区百货业商会会长的邝永存向绿茵阁公司老板林振中提出,可以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解决补税问题,双方协议600万元解决问题,先办事后拿钱。 随后,越秀区百货业商会副会长方义洲对邝永存称自己有北京的关系,在方义洲的联系下,邝永存介绍了赵某、冯某与林振中的女儿认识。经过洽谈,双方于2006年12月7日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约定由林振中之子林立委托赵、冯两人为其办理公司涉税事务。全权办理人邝永存和冯某等人提出:解决结果必须是完全不用偿还所欠税款,不缴罚金,不受处罚。 约谈未果私分20万活动费 据指控,2006年11月中旬的一天,邝永存通过他人在广州市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王某某。邝永存以此为名向林振中收取了20万元。见面中,王某某明确表示,绿茵阁公司应当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查处结果补缴税款。邝永存明知这次约请并未解决绿茵阁公司的补税问题,仍与介绍人李某某、张某某将上述20万元私分。 活动一年税款照缴 2006年12月上旬,冯某向绿茵阁提出300万元经费,到账之后,冯某和赵某组织了北京有关人员到广州进行了疏通和重新调查,事情有了一定的进展。12月中旬,邝永存、方义洲找到林立说北京的批示就要下来了,事情马上就可解决了,但是冯某某等人提出必须再给300万元才把批示发下来。林立对此表示怀疑,为了稳妥起见,林立和邝永存商量先把300万元汇入邝永存的账户,等批示下来后再由邝永存把钱汇去北京,并且双方协议在未获得林立同意的情况下,邝永存不得动用这笔钱。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批示迟迟未发下来,广州地税局依旧在催缴所欠税款。而此时,林立已经联系不上邝永存,据邝永存交待,后来汇入的300万元并不是北京方索要的,最后也并没有汇给北京。300万元中,他给了方义洲60万,其余240万分别用来买了小汽车和用于百货业商会投资。 2007年上半年,绿茵阁公司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作出的决定,向税务机关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事件发展 ●2006年7月绿茵阁公司被查出漏税1100余万元。 邝永存(时任越秀区百货业商会会长)提出找领导疏通关系,双方协议600万元解决问题。 ●2006年11月邝永存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并向绿茵阁收取20万元。但该副司长称仍需补缴税款。 ●2006年12月邝永存辗转联系到冯某,绿茵阁与其签订《授权委托书》,要求解决结果必须是完全不用偿还所欠税款,不缴罚金,不受处罚。 ●2006年12月上旬冯某向绿茵阁提出要300万元经费,随后组织了北京有关人员到广州疏通。 ●2006年12月中旬邝永存以冯某名义再要300万元。 ●2007年绿茵阁公司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1000余万元。 随后绿茵阁报警,检察机关指控邝永存、方义洲犯有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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