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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6-24 11:28:29 来源: 新安晚报 作者:王飞 董雷 何薇 进入论坛 |
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亚硝酸盐使用管理整治专项行动。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店不得销售工业用亚硝酸盐。群众发现,可以举报。 由于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清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违规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等。全省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将首先加强源头治理,严禁食品类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店和集贸市场销售工业用亚硝酸盐、私盐、非碘盐和来源不明的食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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