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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2-14 9:14:12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符樱 进入论坛 |
“武广提租案”又有新动向。鄂武商昨发布公告称,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今年2月提出的有关武广租金的仲裁申请,已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驳回。 公告称,国际管理公司(庄胜百货全资附属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中,要求裁决鄂武商立即停止其作为武广控股股东地位,操纵武广不执行2006年10月27日合资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议题的内容,造成武广违反1995年1月14日《租赁合同》事实的行为。鄂武商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国际管理公司的该申请被驳回。 “武广提租案”始末 1995年1月,鄂武商和国际管理公司合资成立的武广公司与鄂武商订立20年租约,规定从武广开业起到首个10年结束时,租金逐年递增。自第11年起,重议下一个10年的租金。 2006年9月1日,鄂武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武广提租案”,将武汉广场租金从每年6545万元提高到2.17亿元。随后,国际管理公司与鄂武商就租金问题产生分歧。 2007年1月,鄂武商向江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其和武广公司签署的租赁武广协议。 2007年2月,国际管理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将鄂武商告至湖北省高院,诉讼缘由是“武广提租”问题引发的利益纠纷,要求鄂武商向武广赔偿5500万元;武广的四位董事王冬生、刘江超、黄俊、肖周云也因此被告上市中院,要求其向武广赔偿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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