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国家6月1日“限塑令”大限的临近,日前,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内容。根据该标准,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袋身必须印有明确的环保声明。标准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明确分类,包括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分类回收。用于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标准还规定,在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天津市一些超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也有超市担心,如果以后超市购进塑料购物袋的费用不计入成本,再平价转移给消费者,那么超市将在运费、人工费和损耗等方面产生损失。而一些消费者则表示,他们对于多数超市在使用环保购物袋方面比较有信心,而对于农贸市场内的小商小贩能否不再使用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表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