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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7-10 9:30:17 来源: 烟台晚报 作者:马银涛 通讯员 莫言 宝成 进入论坛 |
日前,市质监局在市区某大型超市成功查获一批涉嫌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永和豆浆粉”,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了处罚。 根据市民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正在销售的“永和豆浆粉”分别由两个生产厂家生产,但使用的是同一个商品条码。“商品条码是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是企业进入超市的身份证,一款商品只能有一个身份证明。”执法人员介绍,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逃避办证,常常伪造或冒用其它企业的商品条码让产品进入超市,这些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稳定,进入超市后往往会扰乱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对监管部门的质量追查和消费者的维权行为都会带来影响。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超市立即停止销售假冒商品条码的“永和豆浆粉”,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了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商品时一定看清商品的“身份证”,以避免买到质量可能有问题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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